技術和行業信息的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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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 相關用品: 電子電氣產品、輕工產品、紡織品、玩具及兒童用品
去年,緬因州環境保護部提議1將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鹽類列為優先化學品。在兩個公眾意見征詢期結束后,環境保護部最終通過了第890章條例2,將以下物質指定為優先化學品,并自2020年7月28日起生效。
根據兒童產品安全化學品法規,若在緬因州銷售的特定產品被有意地添加了優先化學品3,制造商或分銷商必須向環境保護部提交一次性申報通知。他們必須在第890章生效之日(即2020年7月28日)后的180天內提交通知。如果產品的銷售在180天申報期后才開始,則必須在產品發售后的30天內提交通知。報告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形式提交,并要支付一次申報費。
以下是需要申報的產品類別:
報告中要求的訊息應包括: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耐油,油脂,水和熱。因此,它們被用于許多常見的消費產品中,例如不粘炊具,某些個人護理產品以及耐污或防水的衣服,地毯和家具。但是,它們不僅對人體健康有害,而且能在環境和生物中非常持久地累積。美國許多機構,包括環境保護署(EPA),現正制定措施管理這些物質。
緬因州環境保護部在發現某化學品符合相關法規中指定的任何標準后,可以指定它為優先化學品。環境保護部最后一次修訂是在2017年4增加了兩種阻燃劑–十溴二苯醚(DecaBDE)和六溴代十二烷(H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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