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州 近日,TÜV南德意志集團(以下簡稱“TÜV南德”)為鹽城港大豐港區大豐海港港口有限責任公司集裝箱碼頭堆場(以下簡稱“大豐港區集裝箱碼頭堆場”)頒發了其國內首張碼頭堆場類的碳中和承諾審定聲明。該聲明的頒發意味著上述堆場項目的碳中和宣稱符合相關核查準則的要求。未來TÜV南德將對該項目的碳排放信息進行持續監督,以確認聲明的有效性。
(大豐港區集裝箱碼頭堆場全景)
大豐港區集裝箱碼頭堆場制定的碳管理計劃,擬在2023年度,通過開展使用288.75萬kWh綠色電力,減排二氧化碳1677.64 噸,進而實現堆場的“零碳運行”。TÜV南德對該計劃進行審定,認定該堆場項目符合ISO14064-3:2019和PAS2060:2014等國際標準的相關要求。據大豐港區集裝箱碼頭堆場負責人介紹,目前大豐港區集裝箱碼頭堆場所有運行設備都將使用風電等綠色能源,還專門改造使用了新能源集卡,確保堆場實現“零碳運行”。
鹽城港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周正雄表示,集團成立以來,始終堅持在綠色生態港建設上爭當表率,并以此作為“五新港口”建設的重要內容。去年8月,在大豐港區成功落地江蘇省首筆以濕地修復碳匯為質押的碳匯貸款。集團正通過一系列舉措,推進能源供需雙向降碳,強化智慧賦能綠色發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硬仗,以實際行動踐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TÜV 南德大中華區管理服務部可持續發展服務項目經理李雪梅表示,堆場的碳排放主要來自電力,大豐港區集裝箱碼頭堆場旁邊就是碼頭周邊風電場,是得天獨厚的優勢。受中國電建集團江西省電力建設有限公司之委托,大豐港區集裝箱碼頭堆場成為TÜV南德在國內頒發的首個碳中和承諾審定的堆場項目,后續TÜV南德將對責任方的碳排放信息進行持續監督,以確認該承諾審定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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