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EU:2019年第190045號決議通過家用制冷設備技術法規
2020年2月——相關產品:電子電氣產品
為確保消費者和環境的安全,第190045,2019號決議規定了國內和進口家用制冷設備的商業化要求。相關的產品類別包括:
- 有霜/無霜冰箱;
- 帶或不帶低溫室的冰箱,帶或不帶冷藏室的冰箱;
- 冰箱冷柜;以及
- 有霜/無霜冷柜。
用于保存和展示需要設備冷卻或冷凍的物品,比如:櫥柜、柜子、臺面和其他類似物品不在范圍之內。
產品要求:
- 產品必須符合該法規所述的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
- 產品必須符合ISO 10289標準規定的金屬零部件的耐腐蝕性要求和ISO 9227標準規定的測試方法;
- 產品必須具有可靠、可持續的保溫功能。使用發泡劑生產的器具不應含有氯氟烴(CFC)、氫氯氟烴(HCFC)或氫氟碳化合物(HFC)。應避免隔熱材料在極端潮濕條件下收縮和變形的可能性;
- 冷卻液不得含有氟氯化碳、氟氯烴或氫氟碳化合物;
- 制冷設備必須能夠在ST(亞熱帶:+16°C至+38°C)和T(熱帶:+16°C至+43°C)兩種氣候等級下工作,并同時保持各氣候等級不同隔間所需的儲存溫度。
標記和標簽要求
標記或標簽的基本信息包括:
- 型號;
- 序列號和/或制造日期;
- 總體積(m2或L);
- 等級符號(ST或T)和/或其含義;
- 制冷劑的名稱和質量(單位,克);
- 與能耗相關的所有信息,包括:安全法規規定的信息(電壓(V)、功率(W或kW)、頻率(Hz);
- 冷凍容量(kg),如適用;
- 能耗(kWh/年);
- 原產國;
- 品牌或商業名稱。
- 制造商或進口商的名稱或企業名稱和稅務標識(RUC)。
相關產品投放市場之前,應獲得相關認證機構頒發的合格證書(CoC)證明其合規性。
現行技術法規一經確定,將取代2005版RTE INEN 009,并在正式登記冊中公布6個月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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