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和行業信息的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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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電氣及電子產品
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SAMR)于2019年10月16日頒布了第44號公告。該公告中列出了關于強制性產品的目錄及相關實施要求。其中有三項主要內容:
18種產品(請參閱附件1)已不在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范圍之內。根據企業的特殊要求,現有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可轉為自愿性產品認證。
17種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產品(請參閱附件2)被轉移到自我聲明評估方案。
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發布即將終止,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估方案的產品僅應使用自我聲明評估。企業應在“自我聲明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報送產品符合性信息。在該報送確認后,系統將生成“強制性認證產品符合性自我聲明”(示例請參閱附件3),這一過程意味著能成功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后續的監督和管理要求遵循相同的流程。
重要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將終止發布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估方案的產品僅應使用自我聲明評估。
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對于仍持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產品,企業應按上述自我聲明評估方案實施要求完成轉換,并及時辦理相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注銷手續。
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6日起生效。請點擊此處查看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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