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和行業信息的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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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玩具和兒童產品
2018年12月1,歐盟委員會(EC)提議為不同玩具材料設定甲醛的限值。委員會最終于2019年11月20日發布了指令(EU)2019/19292,通過于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附錄C中添加全新的甲醛條目。附錄C僅適用于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預定放置于口中的其它玩具。新規定將于2021年5月21日起生效。下列表1總結了新的限值。
表1 新甲醛限值綜述
玩具材料 |
限值 |
聚合物 |
1.5 mg/l (遷移限值) |
樹脂粘合木材 |
0.1 ml/m3 (排放限值) |
紡織品 |
30 mg/kg |
皮革制品 |
30 mg/kg |
紙 |
30 mg/kg |
水基材料 |
10 mg/kg |
甲醛(CAS編號50-00-0)在(EC)1272/2008法規中被歸為致癌物1B類,并有令皮膚敏感的特性。甲醛可作為用于聚合物制造的單體。它還用于制造紡織品、皮革制品、紙張和樹脂粘合的木材產品,如刨花板、中密度纖維板(MDF)和夾板。由于甲醛可作為防腐劑,它也可用于水基材料以及在使用前與水混合的干燥材料。
在芬蘭、荷蘭和德國等歐洲國家,甲醛的使用已經受到了規范。德國今年更通過了采用一種木質材料的甲醛排放新測試方法3。在歐盟層面,甲醛是REACH法規附件174中限制在服裝、其它紡織品和鞋類中使用的CMR物質之一,該條款將于2020年11月1日起生效。
[3] 德國:采用DIN EN 16516標準,對木質材料進行甲醛測試
[4] 歐盟:REACH附件17關于服裝、紡織品和鞋類中的CMR的限制條款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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